研究不端行为是指不符合伦理、研究和学术标准的行为或行为,以确保研究的完整性得到维护。这是一个问题,因为它会造成伤害(例如对患者、公众和环境),损害研究的可信度,破坏研究记录,浪费资源。

Concordat承认学术自由是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这意味着确保不发生不当行为的责任主要在于研究人员个人。然而,大学作为研究人员的雇主,在维护本实践规范中规定的研究诚信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科研不端行为有多种形式,包括:

  • 制作:制作结果或其他输出(如人工制品),并将其呈现为真实
  • 伪造:无正当理由操纵研究过程或更改或省略数据
  • 剽窃:使用他人的材料而未给予适当的信任
  • 未能履行道德、法律和专业义务:例如未能申报竞合权益;对参与或作者身份的虚假陈述;利益的虚假陈述;违反保密规定;缺乏知情同意;滥用个人资料;以及滥用研究对象或材料
  • 不当处理不当行为指控:未能解决可能的侵权行为,例如试图掩盖不当行为和报复举报人

本清单并非详尽无遗。例如,研究方法和解释方面的诚实错误和差异不是研究不当行为的例子。

处理有关科研不端行为的指控

处理研究项目中不公平行为的程序在大学AQH 2017/18第8章中规定。

《公共利益披露法》中的披露联系人包括:副校长(学术)、校长、理事会主席或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如果你想私下提出研究不端行为的问题,请联系这些官员。

风险评估

除了要求完成PG2/E1申请以获得伦理批准外,一些研究人员可能还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将提交给大学的健康和安全官员以获得进一步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学术办公室需要保留一份风险评估的副本。对于指导,如果研究过程涉及以下任何一项,申请人应假设伦理委员会可能会要求风险评估表:

  • 环境风险
  • 独自工作
  • 健康不良或受伤的风险
  • 使用危险设备
  • 与公众打交道
  • 人工操作
  • 化学/生物风险
  • 在水上或水附近工作
  • 武装冲突
  • 内乱
  • 其他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