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不端行为被描述为不符合伦理、研究和学术标准的行为或行动,以确保维护研究的完整性。这是一个问题,因为它会造成伤害(例如对病人、公众和环境),损害研究的信誉,破坏研究记录,浪费资源。

协约承认学术自由是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这意味着确保不发生不当行为的责任主要在于研究人员个人。然而,大学作为研究人员的雇主,在维持本业务守则所规定的研究诚信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科研不端行为有多种形式,包括:

  • 制造:编造结果或其他输出(如人工制品),并将它们像真实的一样呈现出来
  • 伪造:无正当理由操纵研究过程或更改或省略数据
  • 剽窃:使用别人的资料而没有给予适当的赞扬
  • 不履行道德、法律和职业义务:例如未能申报相互竞争的利益;对参与或作者身份的歪曲;歪曲的利益;违反保密制度;缺乏知情同意;滥用个人资料;以及研究对象或材料的滥用
  • 不当处理不当行为的指控:未能解决可能的侵权行为,如试图掩盖不当行为和报复举报人

这个列表不是详尽无遗的。诚实的错误和差异,例如,研究方法和解释不是研究不当的例子。

处理研究不当行为的指控

处理研究项目中不公平做法的程序在大学AQH 2017/18的第8章中列出。

在《公共利益披露法》的背景下,信息披露的联络点是:副副校长(学术)、副校长、理事会主席或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如果您想私下提出研究不当的问题,请与这些官员联系。

风险评估

除了要求完成PG2/E1伦理审批申请外,一些研究人员还可能被要求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将被转至大学的健康和安全官员,以获得进一步的建议。在这种情况下,教务处需要保留一份风险评估的副本。作为指导,如果研究过程涉及以下任何一项,申请人应假设道德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提交风险评估表:

  • 环境风险
  • 孤独的工作
  • 有生病或受伤的危险
  • 使用危险设备
  • 与公众打交道
  • 手动处理
  • 化学/生物风险
  • 在水边或水边工作的
  • 武装冲突
  • 内乱
  • 其他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