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与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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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士大学三一圣大卫分校致力于在其教职员工和学生所从事的研究中保持较高的道德标准,无论是由大学直接支持的还是由外部资源资助的。

大学承认其在《支持研究诚信协约》下的义务,以确保在其赞助下进行的研究符合适当的标准,并符合普遍接受的道德原则和行为和治理实践。

这些义务由大学的研究伦理委员会监督,详情见研究诚信和职业道德准则(打开PDF)

大学认为,研究伦理审查和批准很重要,原因如下:

  • 提高研究的质素和诚信;
  • 保障参与者的权利和福利,并尽量减少研究程序造成身心不适、伤害和危险的风险;
  • 保护研究人员的福利和进行合法调查的权利;
  • 尽量减少因疏忽而对大学、其研究人员及任何合作的个人或组织提出申索的可能性;
  • 确保大学所进行和资助的研究的声誉;
  • 确保根据适当的道德、法律和专业框架、义务和标准进行研究;
  • 支持一个以诚信文化为基础、以良好治理、最佳实践和对研究人员发展的支持为基础的研究环境;
  • 确保在出现科研不端行为指控时,采取透明、有力和公平的程序予以处理;
  • 不时根据需要与其他院校合作,加强研究工作的诚信,并定期及公开检讨研究进展。

本守则中列出的程序和指导方针适用于所有学术和行政人员,在大学中担任荣誉职务的人员,以及作为本科生进行研究项目和相关活动的所有学生,学生在大学注册/注册及/或由大学教职员监督的研究生及短期课程及研究课程。

如果主研究员在其他地方注册,且该研究项目已由同等级别的道德审查委员会批准,则为例外。

伦理检讨表(PG2-E1)

若要对您的研究计划进行伦理审查,请参阅本页面的指导,大学的研究伦理和诚信行为守则,并填写PG2-E1伦理表格,该表格可从学术办公室